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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工程学院2015-2016学年奖学金等评定细则

机械工程学院2015-2016学年奖学金等评定细则

 

一、推选条件

   根据青海大学《关于评选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评选2016年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单项奖学金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通知》,并参照《青海大学学生手册》推选的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,超过推荐截止日期,则该班自动失去该项奖学金评选名额。

(一)励志奖学金推选条件:

1、2015-2016学年未出现补考课程;

2、2015-2016学年未受到党、团、行政处分;

3、2015-201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85分以上;

4、2015-2016各科平均成绩80分以上;

5、2015-2016学年经过学校认定的贫困生。

(二)优秀学生奖学金推选条件:

1、2015-2016学年未出现挂科课程;

2、2015-2016学年未受到党、团、行政处分;

3、2015-201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80分以上;

4、2015-2016学年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。

(三)三好学生推选条件:

1、2015-2016学年未出现挂科课程;

2、2015-2016学年未受到党、团、行政处分;

3、2015-201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80分以上;

4、2015-2016学年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;

5、2015-201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。

(四)单项奖学金:

各类单项奖学金共七类,单项学生奖学金由学生个人提交申报材料,申报类别、条件参照《青海大学学生手册》中[青海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]执行。

(五)优秀学生干部

在参照执行《青海大学学生手册》中[青海大学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办法]的前提下,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1、2015-2016学年未出现挂科课程;

2、2015-2016学年未受到党、团、行政处分;

3、2015-2016学年综合考评成绩80分以上;

4、2015-2016学年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。

(六)先进班集体

在参照执行《青海大学学生手册》中[青海大学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办法]部分条款的前提下,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1、班级2015-2016学年无任何校级违纪;

2、2015-2016学年班级补考课程门次和班级挂科门次作为评比条件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1、励志奖学金总名额61人。13级18名,其中年级9名;14级18名,其中年级8名;15级25名,其中年级12名;各班确定人选一名,且必须优先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同学;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年级评选;

2、优秀奖学金名额按各班学生总数的10%(四舍五入)直接推选确定;

3、三好学生从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按各班学生总数的6%直接推选确定;

4、优秀学生干部按各班学生总数的3%直接推选确定。

三、励志评选办法及要求

(一)除各班推荐的确定后选人外,其他人选按年级进行评选。评选小组由各年级各班班长、学习委员、参选学生组成。在推选条件的基础上,按平均成绩进行加分,最后按加分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名,确定年级奖学金获得者。

加分条件(以证书原件为准):

1、英语4级加1分,英语6级加3分;

2、计算机2级加1分,计算机3级加2分,计算机4级加3分;

3、大学生科技创新、发表论文、专利,主持或第一作者,核心加2分,公开加1分,参与加0.1分;

4、参与老师科研(立项合同书里有学生姓名),加分0.5分,其他每项0.1分,累积不超过3项;

5、各项体育比赛获奖,每项加分:国家级1分,省级0.5分,校级0.3分;

6、各项竞赛获奖(数学建模比赛、英语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工业设计大赛、电子竞技大赛、物理竞赛等),每项国家级1分,省级0.5分,校级0.3分;

7、各项文艺比赛获奖,每项国家级1分,省级0.5分,校级0.3分;

8、其他获奖(如书法大赛、征文比赛、寝室文化评比等),每项国家级1分,省级0.5分,校级0.1分;

9、各种荣誉奖励(如先进个人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等)不在加分之列。

(二)各班上报前在班级进行2天公示。

四、励志奖学金推荐截止时间和年级评选时间

励志奖学金年级评选推荐截止时间:10月27日中午12:00点前;年级评选时间:10月27日下午16:00点,评选地点:院401,负责人:李灼华、吴宝霞、卢海静。

三好学生、优秀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上报时间10月28日下午16:00前。

五、申保材料上报截止时间

(一)励志奖学金

1、上报截止时间:10月28日下午16:00点前,负责人:李灼华;

2、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(2000字以上);

3、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复印件(三级盖章,日期为2016年,涂改无效);

4、上一学年成绩单(盖院系和教务处章,一式一份,成绩单中如有零分,需写情况说明并盖院系和教务处章);

5、2015—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(正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,内容需黑色签字笔手写,字迹工整,不得涂改,照片为蓝底一寸);

6、青海大学2015—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Excel电子版);

(二)优秀奖学金

1、上报时间:11月4日下午16:00点前。负责人:李灼华;

2、填写青海大学《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》;

(三)三好学生

1、上报截止时间:11月4日下午16:00点前。负责人:各年级辅导员;

2、填写青海大学《三好学生”评选考核表》;

(四)优秀学生干部

1、上报截止时间:11月4日下午16:00点前。负责人:各年级辅导员;

2、填写青海大学《青海大学二O一五--二O 一六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》;

(五)先进班集体

1、上报截止时间:11月4日下午16:00点前。负责人:各年级辅导员;

2、优秀班集体事迹材料(电子版、纸制版2份);

(六)单项奖学金

1、上报截止时间:11月4日下午16:00点前。负责人:各年级辅导员;

2、填写青海大学《青海大学学生单项奖学金审批表》;

3、各类获奖支撑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2份)。

六、各项奖学金及三好学生学院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8-31日。本评定细则解释权归院学生管理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管理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6年10月20日